关于公对公收取投标费用的通知
2021-3-15 16:40:38
各投标单位:
自即日起,凡是在招采平台进行投标业务需缴纳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,必须以本公司名义公对公电汇缴纳,不得代缴,标书费不再接收个人汇款(个人户投标的除外),缴费详情以对应招标文件为准!
标书费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发至计划财务部邮箱:cwshzm@hbjyjt.com,联系电话:0311-82870212。
敬请知悉!
招标采购办
2021年3月15日